2004/12/26 上午 10:24:17
一起工作多年的單身女同事最近提出辭呈,我跟她同事應該快二十年了
辭職理由寫著:
一>最近公司搬家後,上下班時間要花上三個小時
二>現在安排的工作跟興趣不合,不是她想投入的
三>年紀逐漸有了,不想這麼勞累
辭呈一路簽上去。。。結果大老闆親自來看她
大老闆也是六十好幾了,說:照顧老員工是我的責任,你提到的工作的問題我會請XX副總經理安排,至於第一與第三項問題也好解決。。。。
她事後跟我閒聊時說:我覺得老闆們並不能體會我的心情。。。好像第一及第三項不是甚麼大問題。。。人家說 earn to live(賺錢過生活)但是我有必要賺的這麼辛苦嗎?
賺錢只是為了生活,生活才是目的,其實以前我不會有這種想法,是幾年前一次生病差點走了後,想法才改變了
有的人可能不能體會她的想法,但是我卻能深深感受到。。。
我個人也是在經歷大半人生,遭逢悲歡離合,見過生老病死等種種後才猛然覺醒。。。
在我國的傳統觀念教化下,生活是蠻辛苦的,我期待我的後代別走這條錯誤的路。
當我們一天工作至少十個小時以上,下班後腦筋還繞著工作進度和辦公室紛擾,連空閒時閱讀的書籍,都和工作或者至少精進自己以有利於工作有關。
身為「自己」這個人,我們還有什麼?
當然這並不是說,把工作當成一種應盡的社會義務,和討生活的方法就是比叫好的態度。也不是說法國人動不動就罷工,或者遊行,來爭取更好的工作環境就是有道理的。更不是說,每個人都一定要把自己搞的像綜藝團成員一樣,十八班武藝樣樣精通。
只是,我們的年輕,生命如此短暫。
很多人會不平的問:「我這麼辛苦,換來的卻是不平的代價?」
即便不能活的如傳說般懾人,也不能活的如流星般璀璨,我們是否能夠讓自己的夢想完成,讓家人過更好的生活,陪著自己的小孩成長,尤其是當父母年齡越來越大,自己的健康越來越走下坡的同時,我們能讓最愛的人再等多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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